
廊坊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一、接收审查档案
1、审档。对省移交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档案,依据我市接收条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和存在一些问题的档案,要逐人查明情况,需要退回的及时与省军转办联系。
2、统计。对我市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情况进行分类统计,编制《廊坊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情况统计表》、《驻廊部队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情况统计表》、《全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基本情况情况表(分职别)》、《市直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基本情况情况表》。
3、转交档案。①向市委组织部转交符合任职条件的正团职转业干部档案;②向各区市县移交到各区市县安置的军转干部档案。
二、确定安置计划
1、草拟计划。依据我市各用人单位的需求情况、接收转业干部数量和省下达的垂管单位接收计划,会同编制、计划、公务员管理等机构,制定《市直及驻廊中省直单位安置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家属安置计划(草案)》,并起草编制计划的说明。
2、上报计划。将《市直及驻廊中省直单位安置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家属安置计划(草案)》送交主管领导及军转安置小组审定。
3、公布计划。计划草案经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确定后,以文件的形式正式公布(印发各单位)。
三、组织考试考核
1、制定考试考核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考核。依据《廊坊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考核、双向选择实施办法》,对符合在市直及驻廊中省直安置的计划分配军部队转业干部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登统。
3、考试。遵循考试考核具体实施方案,按步骤及时操作。主要程序:①发布公告;②发放考试资料;③组织考试;④阅卷并登统成绩;⑤公布成绩。
四、确定分配方案
1、填报志愿。在考试考核结果公布以前,组织转业干部填报择业志愿。
2、确定方案。依据安置计划、考试考核结果、以及转业干部填报的志愿,确定初分方案,逐级报主管领导审定。
3、公布方案。方案正式确定后向转业干部公布。
五、组织召开会议
1、组织召开小组会。省军转会议召开后,及时将会议精神和我市的贯彻意见,以及《市直及驻廊中省直单位安置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家属安置计划(草案)》报市军转小组审定,并按照小组议定的意见组织实施。
2、组织召开全市大会。产生安置结果后,及时组织召开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会议,主要内容:①传达全省军转安置工作会议精神;②总结我市去年的军转工作,部署今年的安置任务;③交接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档案。
六、组织军转干部报到
1、要求各区市县、市直及驻廊中省直各单位应在7月中旬将《转业干部定位报告表》报送市军转办。我们应按照省规定的时间,在7月底以前发出报到通知。
2、组织转业干部报到。在8月份接待转业干部报到。
3、与公安、教育、劳动等部门做好协调工作,确保转业干部落户、子女入学、随调配偶安置等问题得到落实。
4、协调解决转业干部报到期间的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