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初级工:学徒工学徒期满、符合转正定级条件;技工学校(职高)毕业生见习期满单位考核同意;部队复员退伍的义务兵、志愿兵及企业调入工人工作年限9年及以下。
2、中级工:部队复员退伍的义务兵、志愿兵及企业调入工人作年限10年至19年;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上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工作年限9年及以下,高中以上学历的初级工。
3、高级工:部队复员退伍的义务兵、志愿兵及企业调入工人工作年限20年及以上(或高中以上学历,本工种工作15年及以上);工作年限20年及以上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本工种工作年限15年及以上,高中以上学历的中级工。
4、技 师:高中以上学历并取得高级工等级证书满5年,本工种工作年限20年及以上的高级工。
申报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审批表;
2、现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企业调入及部队转业人员初定所需企业调入信及转业安置信原件、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获奖材料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