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单位报主管局(县属单位报县工考办),审核并盖章。
2、市工考中心复核,不合格者返回主管局(县属单位返回至县工考办)。
3、市工考中心复核合格者,微机录入资料,并组织培训。
4、经培训过后的申报人,参加市工考办组织的操作技能考试。
5、申报人参加理论考试。
6、公布成绩
报名、考务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