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结束

 

  按照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笔试工作于4月1日在市第十二小学进行。笔试共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这次笔试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严密。为组织好这次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公安局主管领导组成了笔试考务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笔试考务办公室,下设组织协调组、试卷保管组、监考指导组、纪检监察组、警戒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等六个工作组,负责笔试的各个环节工作。并抽调了公安和医疗卫生人员随时待命,防止考试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由于领导重视,组织措施严密,保证了笔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录取比例低,竞争压力大。参加此次笔试考生为170人。其中设区市公安局机关职位计划招录3人,县级公安机关职位计划招录4人,共录取7人,录取比例达到了25:1。笔试结束后,分职位将按照1:3的比例,选拔出21名考生参加下一阶段的体能测试环节。由于此次考试录取比例低,考生之间竞争压力大,考生之间自觉形成监督与被监督氛围。
   三是严格考务程序,组织周密细致。3月31日下午,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考务办公室对六个考场进行了认真检查并按要求进行了布置,及时组织了考前培训,明确了考务工作程序和步骤,强调了纪律要求。笔试前采取主监考抽签的办法,随机确定监考人员监考场次,防止了考场上可能出现的舞弊行为。
   四是严肃考场纪律,纪检全程监督。为严肃考场纪律,保证考场秩序,我们张榜公布了《监考人员守则》、《考生违纪处理规定》。为确保考录工作的客观公正性,我们积极协助省巡考员的巡考工作,邀请了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对笔试工作的组织、程序和各个工作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为全体考生创造了平等竞争的良好环境,确保了考录工作的公正、公平。笔试成绩和笔试最底分数线将于四月中旬公布。

我市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