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人事局
    《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廊政办[2005]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九月十四日

        廊坊市人事局
   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意见

  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冀政办[2005]4号文件精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以及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围绕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的目标,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进程,大力推进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积极探索配套改革,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工作总的目标和要求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推动配套改革,在改革中求发展,在探索中找规律,边试点边总结。以推行人员聘用制度为核心,建立起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制度;以科学设岗、竞争上岗为基础,强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以搞活内部分配制度为动力,深化工资制度改革;以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为切入点,严把事业单位人员"入口";以未聘人员安置为重点,疏通事业单位人员"出口";以签订聘用合同为标志,积极探索人事代理、人才派遣等新型用人方式,实现人事管理契约化。工作实施上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选择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事业单位进行试点,探索分类指导的办法和经验;坚持稳步推进的原则,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既要维护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又要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
二、规范化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扩大试点范围。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市人事局在全市范围内分类布点,选择有条件的单位作为市级改革试点联系点。永清县、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列为省级试点联系点。各县(市、区)和市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建设、交通、广播电视等系统和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选择1-2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作为市级改革试点联系点,于8月底前上报市人事局。同时,各级、各部门还要选择有条件的事业单位作为本级、本部门的改革试点单位,在试点中积极探索和总结经验。各级、各部门在选择确定试点单位时,要充分考虑所选单位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有条件的县(市、区)和系统、部门,也可以结合本地、本系统或部门的实际,在本地、本系统内全面试行。
(二)、突出改革重点。试点工作要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按照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的要求,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在推行聘用制度中,要重点探索科学设岗、竞争上岗、公开招聘、合同管理、严格考核、解聘辞聘、争议仲裁、未聘人员安置等方面的改革;在推行岗位管理制度中,要努力改变传统的固定用人方式,探索建立固定与流动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新办法。要积极探索和总结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管理体制、编制、分配、财政、社会保障等方面相衔接的具体办法。
(三)把握关键环节。各试点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并接受市人事局指导和监督。试点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关键环节:
   一是科学设岗。各试点单位要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需要设置相应的机构和工作岗位。要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单位发展、人才结构和人才培养等多种因素,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聘用期限,做到职责明确、权限清晰、条件合理。专业技术岗位要根据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岗位设置规则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要求,依据自身承担的任务,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行政管理岗位要突出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和自身特点,按照结构比例合理配置,对职能相近相似、工作量不足的要精简合并。工勤岗位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后勤服务工作逐步实现社会化。
   二是全员聘用。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试点单位要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契约管理,以法律形式确立和规范用人关系,建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
   三是择优聘用。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对现有在职职工要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通过建立规范的聘用程序,打破身份界限,公开聘用岗位与资格条件,明确聘用期限和聘用办法,采取个人申请、竞争上岗、民主推荐、双向选择、公开招聘等多种形式确定拟聘人选,对聘用结果要进行公示;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补充新进人员,要按照《廊坊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考试考核办法(试行)》(廊人发[2003]93号)的要求,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办理审核鉴证手续。
   四是搞活内部分配。要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优劳优酬、绩效优先、兼顾公平,探索建立以贡献和绩效为主的分配制度。试行聘用人员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的工资管理办法,把国家规定的工资与福利待遇,作为档案工资予以保留。应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其工作岗位、所任职务和工作业绩重新确定。可试行工资总包干、工效挂钩、项目工资等分配办法,建立内部分配的新机制。
   五是安置未聘人员。对竞聘上岗中出现的未聘人员,要坚持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妥善安置。要允许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或到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其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等待遇由企业负责。离岗期满,可重新回单位参加空缺岗位的竞争,也可办理调动手续。对期满1个月仍未回单位办理有关手续的,作自动离职处理。试点单位在首次实行全员聘用制时,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单位内部退养。单位可鼓励待聘人员辞职,对辞职自谋职业者,单位可根据其经济状况发给一次性辞职费。对待聘1年,又不服从单位合理安排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办理辞退手续。
   六是加强聘后管理。对应聘人员要按照规定进行年度和聘期考核,加强聘后管理,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惩和确定工资福利的依据。签订聘用合同,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及时到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办理审核鉴证手续。聘用合同一式三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由用人单位保存,一份由本人保存。合同到期时,要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各级、各部门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缜密实施。各县(市、区)和各部门,除选择上报市级试点联系点单位以外,还要认真抓好本级、本部门、本系统的改革试点工作。市政府成立廊坊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的一把手任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附廊坊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市政府建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市长定期组织召开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推动全市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联席会议具体组织由市人事局负责,由各级各部门收集改革中的相关问题,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各县(市、区)和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参照市里的做法,建立相应机构,明确专门科(股)室和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规范化试点工作,及时收集试点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讨论,不断规范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试点工作。
(二)认真组织,稳步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认真研究制定改革试点方案,整个试点工作要按照动员、部署、实施、总结等四个步骤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部门同意后,进行部署实施。试点工作中要注意研究和总结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稳步向前推进。
(三)边试点,边总结,实行动态管理。整个试点工作于2005年8月开始启动。试点单位要在认真学习和借鉴的基础上,严格按人事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操作;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单位的具体指导,定期召开试点工作调度会和座谈会,要边试点,边总结,协调试点进度,推广成功经验,研讨改革问题。同时不断扩大试点范围,深化改革措施,巩固改革成果。
(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试点工作中,要注重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宣传发动等方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事业单位职工的普遍理解和拥护。各试点单位要把政治思想工作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改革试点要遵循积极稳妥的方针,统筹考虑改革的深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单位、职工的承受度,对一些涉及社会稳定的事宜,一定要全面、仔细、谨慎地处理好,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目标的圆满完成。
   附:廊坊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廊坊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王会勇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李章增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孙志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 李连才  市编办主任、人事局副局长
李春山  市财政局局长
李景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柏林  市教育局局长
王子元  市文化局局长
高 玉  市卫生局局长
王俊臣  市科技局局长
李向国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振晖  市人事局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李章增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兼)
副 主 任:李振晖 市人事局副局长(兼)
成 员: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及人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