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场 规 则

 · 一、应考人员在考试前1小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 二、应试人员只准带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垫板和不具有编程功能、无噪音的计算器(免套),不得将其它书籍、笔记、纸张、报刊、涂改液、传呼机、手机、电子辞典、商务通等规定以外的任何物品带到座位上。开考后不得互相借用文具和计算工具。
  · 三、开考前,应试人员应首先认真阅读试卷首页"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在答题卡(纸)或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涂)试卷代码、单位、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 四、考试信号响后开始答题。答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答题纸、答题卡、笔或在试卷、答题卡以外位置标注信息。
  · 五、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当众解答。
  · 六、考试期间,除本场监考人员、巡视员、流动监考员、考点主任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 七、应试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一般不能上厕所,不能提前离场,考试结束时试卷(卡)交由监考保管后方可离场。
  ·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试人员立即停止答卷,并将答卷扣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验收后,方可离开考场。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者,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 九、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持考场安静。考场内禁止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 十、应试人员应尊重考试工作人员,接受监考人员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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