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
第三层次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
中年优秀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廊人发〔2003〕166号
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发展计划局、科学技术协会,廊坊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河北省七厅委《关于印发〈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发〔2003〕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决定在全市开展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选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的选拔范围、选拔对象、选拔条件、选拔程序按《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选拔方案》执行,符合条件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选将被确定为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符合条件、年龄在41~55周岁、目前仍在专业技术一线工作的人选,将被确定为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
二、2001年7月批准的廊坊市优秀年轻学术技术人才和科技带头人管理期到2003年12月结束。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及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选拔。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这项工作,切实把最优秀、最有培养前途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上来。选拔工作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对推荐人选要在本单位、本部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选拔方案
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
第三层次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
中年优秀人才选拔方案
为落实河北省七厅委制定下发的《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选拔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人事人才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着眼于我市新世纪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培养高层次的优秀年轻人才、激励高层次人才努力工作为目标,促进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为加快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实现"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提供人才保证。
二、选拔培养目标
从2003年到2007年,重点选拔培养一批40周岁以下,具有发展潜能的优秀年轻人才作为"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选拔一批41~55周岁在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
三、选拔范围和对象
(一)选拔范围:在全市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选拔。
(二)选拔对象: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自然科学基金青年专项基金资助者;担任科研课题、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和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选拔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学术技术领域涌现出来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以及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式要求的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
四、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学风朴实严谨;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全市具有一定的优势;年龄:"工程"三层次人选在40周岁以下,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41~55周岁,个别贡献较大、表现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职称: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成绩尤为突出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也可破格选拔;学历:大学本科以上。
(二)具体条件
2000年以来,在所属专业技术领域,有较大发明、创造,达到本市领先水平并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较大培养前途和发展潜能,在全市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的优秀人才。具体指:国家级奖励前七名获得者,或省部级奖励前五名获得者,或市级一等奖前三名获得者、二等奖首席获得者。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正在担任市重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优先选拔。在抗击"非典"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选拔程序
1."工程"三层次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00名左右。
2.选拔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本方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专业技术人员中择优推荐人选。
3.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
(1)《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选拔登记表》、《200×年度推荐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一览表》(两表可以从网上下载,下载网址是:http://www.hebtest.com.cn/zhuanjia/zhuanjia.htm)一式2份。
(2)载有《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选拔登记表》、《200×年度推荐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一览表》的软盘一张。(3)推荐人选的附属材料:身份证明、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论著和论文的复印件,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且有封面。推荐材料要使用A4纸,左侧装订,装订整齐、美观。
4.依照有关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经评审确定的人选名单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限为七天。公示结束,报市优秀人才选拔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分别颁发《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证书》。
六、管理办法
(一)"工程"三层次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两年选拔一次。两年后符合条件的可重新参加选拔,不重新参加选拔或未被选拔上的人员,不再作为培养和管理对象,也不再享受各种荣誉待遇和工作津贴。
(二)实行考核制度。建立《"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考核档案》,全面加强对人选德、能、勤、绩的考核。考核工作由人选所在单位结合年度考核组织实施。考核的重点是人选从事科研工作、项目研究开发情况以及业务实绩等。考核结果及时上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同时记入本人考核档案,作为人选调整的依据。
(三)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工程"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信息资源库,随时掌握人选培养、科研、调整变化情况。"工程"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经考核被用人单位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不再享受各种荣誉待遇和工作津贴。
七、培养措施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都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人选的培养、资助力度,为他们更快更好地成长创造良好的政策、工作和生活环境。
(一)提高"工程"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待遇
被选拔为"工程"三层次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的,在培养期间,根据省人事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提高我省部分专家待遇的通知》(冀人发〔2002〕116号)精神,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工作津贴(由市财政局划拨,市人事局统一发放)。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工程"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科研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要采取定向投入、重点支持、分类资助的方式,建立政府资助和人选所在单位共同投入机制,对承担有良好前景科研课题的"工程"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重点进行扶持。
(三)加强对"工程"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的培养
"工程"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人选和中年优秀人才培训学习计划,每年要为他们安排不少于20天的业务学习或参观考察,适时组织他们参加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优先安排他们赴国外考察和进修。
八、使用
(一)"工程"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他们参与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规划、论证、咨询等工作,提高其转化应用成果的能力。优先为他们安排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在经费和仪器设备上给予重点支持和保证,确保他们有良好的办公、实验等必须的场所和设施。
(二)充分发挥"工程"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的作用,千方百计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他们的工作岗位不宜轻易变动。在系统和单位内调整工作时,应尊重本人意见;跨系统、跨区域调动的,由所在单位写出报告,按"工程"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申报程序报批。
(三)尽量减少"工程"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的社会兼职,尽量减少参加一些不必要的活动,使其排除干扰,专心致志地从事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