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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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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申报。申报推荐录用毕业生要按照逐级审核上报的方法进行审批。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毕业生要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录用表一式各三份。并以单位名义报送推荐录用名单、毕业生学籍档案,毕业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对推荐到事业单位的毕业生要提供相应的人事编制和计划证明。
2、市场推荐审核对推荐录用人员重点应做好三项审核
(1)学历及学籍的审核。通过与毕业学校联系,网上核查,查看学生档案等方法以确保其真实性。
(2)年龄及毕业时间审查。通过审查本人户口、身份证及学籍档案以确定其身份年龄和毕业时间。
(3)就业单位性质审核。通过与编办联系,核实其单位性质。
3、上报审批办理手续。人才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进行登记造册,经研究同意后,连同毕业生学籍档案,报人事局审核批准。

 
 
     
  ㈠业务流程:
  ⒈个人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交费;
  ⒉培训部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⒊审核结果为真实材料的,出据相应真实材料学历证明;
  ⒋审核结果为不真实的材料,出据相应不真实材料学历证明;
  ⒌审核结果为非学历教育的材料,出据相应非学历教育证明;
㈡负责人:田长江 责任人:张晓霞
㈢完成时限:即来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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