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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南
一、人才引进
㈠业务流程:
⒈工作人员接收各县(市、区)人事局每月20日前上报的软盘及报表;
⒉使用“2006引进人才”系统软件进行统计、编辑,生成报表;
⒊由中心主任审核后签字上报。
㈡负责人:陈绍明 责任人:程磊
㈢完成时限:各县即来即办,每月30日前上报。
二、个人求职
㈠业务流程:凡大中专毕业生、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军转干部及有流动意向的各类人才,均可进入人才市场求职。其程序是:
⒈个人申请。填写《求职登记表》,提交个人简历、等级证、资格证、职称证等相材料及复印件;
⒉交纳求职登记费用10元,服务期限为6个月,并查阅相关招聘信息;
⒊将求职信息录入计算机,求职资料放入信息库。
㈡负责人:王卓 责任人:张永良 程磊
㈢完成时限:即来即办。
三、单位招聘
㈠业务流程:用人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招聘简章到人才市场办理招聘手续。
⒈填写《单位招聘报名表》,交纳招聘服务费用50元,选择现场招聘、网络发布、信息热点等方式进行招聘;
⒉将招聘信息录入计算机,招聘资料放入信息库。
㈡负责人:王卓 责任人:张永良 程磊
㈢完成时限:即来即办。
四、人才猎头
㈠业务流程:客户委托寻聘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总监、人事行政总监、财务总监、销售经理、项目经理等高级人才时按照以下人才猎头程序办理:
⒈与委托人面谈沟通,了解需求,给出报价;
⒉填写猎头职位说明书,签订委托招聘协议书(收取服务订金2000元人民币);
⒊根据职位说明书猎寻候选人,与人才面谈沟通,筛选较为合适候选人并作出评估,将候选人简历及评估报告送交委托人;
⒋委托人选出较满意人选,安排候选人与委托人面谈;
⒌双方满意,按推荐人选职位年薪的1/4收取服务费;如不满意,继续推荐。
㈡负责人:王卓 责任人:张永良 程磊
㈢完成时限:即来即办。
五、招聘广告审批
㈠业务流程:
⒈用人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拟刊发的招聘广告一式四份到人才市场登记;
⒉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发布的,招聘单位交费50元后发给同意发布的审批函;审核不合格的退回。
㈡负责人:王卓 责任人:张永良 程磊
㈢完成时限:即来即办。
六、人才派遣
㈠业务流程:
⒈用人单位提出详细的用工需求标准,我中心据此搜寻满足条件的人员;
⒉安排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进行面试,之后安排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培训和体检;
⒊用人单位与我中心签订《人才派遣合同》;我中心与拟派遣员工签订《派遣人员聘用合同》;
⒋派遣员工到用人单位工作,我中心负责为其代发工资、代缴保险、代扣个人所得税、接受人事档案、落人才集体户、出具与档案有关的证明资料及其他服务;
⒌合格人员到用人单位工作(试用);
⒍聘用合同期满后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续签或终止协议事宜。
㈡负责人:王卓 责任人:白雪
㈢完成时限:即来即办。
七、委培招生
㈠业务流程:
⒈个人选择委培学校;
⒉在培训部领取审查表二份;
⒊填写审查表,个人学校在审查表上盖章,并将表交回培训部;
⒋培训部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
⒌同意到所报学校就学的收费,在审查表上盖章,审查表存档一份,返还个人留一份;不同意到所报学校就学的,不予办理手续,说明理由,审查表收回。
㈡负责人:王卓 责任人:张晓霞
㈢完成时限:即来即办。
八、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
㈠业务流程:
⒈符合我市引进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与非公有制签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⒉工作人员审查是否符合引进范围、引进条件: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给予信息登记,加盖市人才服务中心公章后归还本人;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⒊毕业生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就业协议书以及毕业生与就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书,到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合同鉴证,填写《干部履历表》,由本人向人才服务中心写出书面申请后,双方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代理期限最短为一年); ⒋毕业生交纳接收人事关系人事档案手续费20元,按每月40元的标准交纳保存人事关系人事档案费,需求落户的,同时交纳落人才集体户口服务费200元,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30元/年;
⒌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后,由人才服务中心开具落户信函到公安部门审批,将审批后户口卡交至人才服务中心;
⒍接收已办代理手续的毕业生档案,档案编号送至档案室;
⒎档案室工作人员接收档案,确定代理人员参加工作的时间,填写工资卡,档案编号入柜。
㈡负责人:龚才 责任人:孙林 冯海艳 李娜
㈢完成时限:即来即办。
九、流动人员人事代理
㈠业务流程:
⒈凡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自愿脱离原单位将人事关系和档案委托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的,要办理调转手续。首先由调出单位填写《商调干部登记表》,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及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由市人事局调配部门核发干部行政关系介绍信,流动人员凭信以及个人档案到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代理期限最短为一年);
⒉交纳接收人事关系人事档案手续费20元,按每月40元的标准交纳保存人事关系人事档案费;
⒊工作人员接收人事档案,交至档案室;
⒋档案室工作人员填写工资卡,档案编号入柜。
㈡负责人:龚才 责任人:孙林 冯海艳 李娜
㈢完成时限:即来即办。
十、用人单位成建制人事代理
㈠业务流程:
⒈凡要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成建制人事关系和档案代理的用人单位,可以向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注明单位性质、人员机构、编制、业务范围等情况,并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合格后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然后由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成建制代理。干部签定干部聘用合同,工人签定劳动合同,有人事关系的办理调转手续,无人事关系的办理单纯保管档案手续;
⒉用人单位一次性交纳单位人事代理开户费1000元,有人事关系的按每月40元的标准交纳保存人事关系人事档案费,无人事关系的按每月5元的标准交纳档案保管费;
⒊用人单位提供本单位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确定参加工作时间;
⒋工作人员审查、接收档案,并将档案送到档案室;
⒌档案室工作人员填写工资卡,档案编号入成建制单位档案柜。
㈡负责人:龚才 责任人:孙林 冯海艳 李娜
㈢完成时限:即来即办。
十一、个人单纯保管档案
㈠业务流程:
⒈由本人向人才服务中心写出书面申请;
⒉双方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代理期限最短为一年),并按每月5元的标准交纳档案保管费;
⒊工作人员接收档案,送至档案室入柜。
㈡负责人:龚才 责任人:孙林 冯海艳 李娜
㈢完成时限:即来即办。
十二、档案转入、转出
㈠业务流程:
⒈代理人员凭调动函或调档信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调出手续;
⒉已代理人员结清费用,工作人员在调档信上签字盖章“同意转档”,由代理人员交至档案室,提档;未办理代理手续的人员若毕业时间至今不足两年,直接签字,到档案室提档;若毕业时间至今超过两年,收取超过时间的档案保管费后,签字或盖章,到档案室提档;
⒊档案、工资卡削号;
⒋若代理人员存档时间超过一年,出具工资介绍信;
⒌工作人员填写“转移干部档案通知单”,由直接办理人在通知单上联规定位置签字,如不是本人,须有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留底备查,通知单下联放入档案中;
⒍工作人员填写档案转移登记表,由直接办理人签字后封档、盖章。
㈡负责人:龚才 责任人:孙林 冯海艳 李娜
㈢完成时限:即来即办。
十三、合同鉴证
㈠业务流程:
⒈申请人提供其合法资格证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须持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申请人为自然人,须持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⒉工作人员为其提供《河北省人才市场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并告知填写的主要细节;
⒊申请人与用人单位或聘用人员填写聘用合同签字盖章后交至人才服务中心;
⒋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鉴证,一份存入聘用人员档案,一份交由鉴证机关存档,其余两份分别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留存,用人单位须交纳合同鉴证费5元;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工作人员收回《合同书》。
㈡负责人:龚才 责任人:孙林 李娜
㈢完成时限:即来即办。
十四、流动党员管理
㈠“转入”业务流程:
⒈流动党员凭代理合同书,持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到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支部报到;
⒉流动党员本人或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支部工作人员填写《廊坊市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⒊缴纳本年度党费;
⒋工作人员划分党小组,凭有关证明到党小组组长处报到;
⒌每三个月党支部与流动党员最少联系一次,收取个人书面思想汇报,随时掌握党员情况。
㈡“转出”业务流程: ⒈流动党员凭调动介绍信到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支部开具党员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
⒉交足本人党费;
⒊凭流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市人事局机关党委换信;
⒋凭市人事局机关党委介绍信到市直工委换信。
㈢负责人:龚才 责任人:冯海艳
㈣完成时限:即来即办。
十五、收费工作
㈠业务流程:
⒈个人凭交款单到收费处交费;
⒉收费开票;
⒊返还个人收据及交款单;
⒋个人将交款单交开票人办理相关手续;
㈡负责人:张艳荣 责任人:张晓霞 白雪
㈢完成时限:即来即办。
十六、推荐录用
㈠业务流程:
⒈单位申报。申报推荐录用毕业生要按照逐级审核上报的方法进行审批。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毕业生要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录用表一式各三份。并以单位名义报送推荐录用名单、毕业生学籍档案,毕业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对推荐到事业单位的毕业生要提供相应的人事编制和计划证明。不合格的退回(如有假毕业证扣留);
⒉市场推荐审核。对推荐录用人员重点应做好三项审核:⑴学历及学籍的审核。通过与毕业学校联系,网上核查,查看学生档案等方法以确保其真实性;⑵年龄及毕业时间审查。通过审查本人户口、身份证及学籍档案以确定其身份年龄和毕业时间;⑶就业单位性质审核。通过与编办联系,核实其单位性质;
⒊上报审批办理手续。人才中心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进行登记造册,经研究同意后,连同毕业生学籍档案,报局人才开发科审核;人才开发科对市场上报推荐就业人员进行审核;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其中属于财政全额供养单位的,提请局长批准。人才中心、人才开发科在推荐录用表上加盖录用公章后,人才开发科统一开具毕业生录用介绍信,交由人才中心按照有关政策收费,推荐书盖章并个人留档案内一份,中心存档一份;最后将有关材料交还报送单位和个人;
㈡负责人:田长江 责任人:张晓霞
㈢完成时限:即来即办。
十七、学历认证
㈠业务流程:
⒈个人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关材料,交费;
⒉培训部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⒊审核结果为真实材料的,出据相应真实材料学历证明;
⒋审核结果为不真实的材料,出据相应不真实材料学历证明;
⒌审核结果为非学历教育的材料,出据相应非学历教育证明;
㈡负责人:田长江 责任人:张晓霞
㈢完成时限:即来即办。
十八、代理服务内容
㈠“两年一次工资正常升级”业务流程:
⒈工作人员审查需要调资的代理人员的工资卡;
⒉根据有关文件填写工资卡,正常升级;
⒊填写《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审批表》调整相应工资标准;
⒋《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审批表》到市人事局审批后入个人档案。
㈡“申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业务流程:
⒈申请人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交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页、结婚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⒉工作人员审查申请人证件是否合格:合格的给与出具《婚育状况证明信》,复印件存档;不合格的说明原因;
⒊审查如果是结婚证复印件直接编号,填写婚育“卡片索引”、“河北省已婚育龄妇女卡片”,最后登记到报计生办的“月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的“结婚状况”一栏;
⒋如果是婚育证明信,说明是现孕情况,婚育“卡片索引”中已有登记的按原编号将所有材料合放在一起;婚育“卡片索引”中没有登记的,编新号,填写婚育“卡片索引”、“河北省已婚育龄妇女卡片”,然后登记到报计生办的“月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的“现孕情况”一栏。最后,再次审查,如果男女双方结婚时间为本月,虽没有结婚证复印件,也应将其信息登记到报计生办的“月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的“结婚状况”一栏;
⒌如果是出生医学证明,或口头登记的出生情况。删除婚育“卡片索引”无孩一栏的编号后在有孩一栏编入新的编号。在相应的“河北省已婚育龄妇女卡片”上根据出生医学证明在“生养育情况”一栏中填写婴儿的相关情况,“婚育状况证明信”附其后,按新编号将材料加入到出生档案中。最后将其信息登记到报计生办的“月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的“出生情况”一栏。此外,每年三月、十月彻底清查,询问该出生的婴儿是否出生,漏报的,只能在每年的三月、十月的半年报中补齐,报计生办;
⒍如果是流产证明,将其信息登记到报计生办的“月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的“节育手术情况”一栏;
⒎每月25-30日报爱民东道计生办。
㈢“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业务流程:
⒈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应提供身份证、户籍登记卡、结婚证、准生证等有效证件和近期二寸夫妻合照三张; ⒉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由办事处计生办、男女双方所在单位各保存一份。
㈣“办理《流动人口证明》申请”业务流程:
凡在我中心代理的流动人员到外地市工作,当地婚育部门要求出具婚育证明的,由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负责出具;
⒈申请人填写“河北省成年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一式两份,人才服务中心作为流动人员的工作单位在“单位(盖章)”栏盖章;
⒉申请人自行到爱民东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批;
⒊申请人将计生办批准的“河北省成年流动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交到人才服务中心存档;
⒋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每两月统计一次,填写“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报表”报计生办。
㈤“申报初级职称”业务流程:
⒈通知申请人领取“初聘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一式两份,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填表,由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人才服务中心,交纳2元工本费;
⒉工作人员审查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合格人员交费30元(10元证书工本费,20元审批费);不合格的说明原因;
⒊工作人员填写“廊坊市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方案审批表”及“廊坊市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方案审批表(二)”每月月底报市人事局职称科审批;
⒋审批通过的“初聘专业技术呈报表”装入本人档案;
⒌填写“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审批表”及工资卡,调整相应工资标准。人才服务中心盖章后,到市人事局工资科审批,审批后的工资审批表入档。
㈥“代办职称考试手续”业务流程:
⒈参加职称计算机、英语、经济或其他类的考试,根据人事局职考中心下发的文件,于截止时间前,工作人员将信息通知代理单位,或在人才市场报上刊登信息,组织代理人员统一报名;
⒉根据职考中心通知领书、领取准考证,通知代理人员应试;
㈦负责人:龚才 责任人:冯海艳
㈧完成时限:即来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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